履约保函在工程建设、政府采购、设备供应等领域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,它保障的是中标企业在中标后的合同履行行为。一旦发生违约,业主可依据保函进行索赔。
但在实际业务中,不少企业在履行完关键节点后,希望提前解除保函,以释放担保额度或减少费用。那问题来了:履约保函能否在未到期的情况下解除?需要满足什么条件?是否存在风险? 本文将为你解析这类“模糊地带”。
大多数履约保函在出具时都设定了一个“固定期限”,比如 12 个月或 24 个月,但项目本身的关键履约节点(如设备交付验收、工程封顶)往往提前完成。企业便萌生“提前解除”的想法。
然而,保函期限是合同明确约定的一部分,并非“完成履约”即可自动解除。即便实质性履约已完成,保函依然具有法律效力,除非解除手续完备。
获得业主(受益人)书面同意
若保函为不可撤销格式,仅在受益人书面同意解除的前提下,担保方才可正式终止责任。
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情况下,履行责任结束
若合同因不可抗力、协议解除等提前终止,并在协议中写明无需继续担保,担保人责任也可随之解除。
通过法院或仲裁机关裁决认定保函无继续存在必要
少数争议项目中,企业可申请司法确认,判定履约义务已完结,从而解除担保责任。
📌特别提醒:无论哪种方式,必须有书面文件支撑,避免因单方认定履约完成而产生纠纷。
以下情况即使项目“表面上”已结束,也不能擅自要求保函解除:
存在隐性缺陷期(如工程质保期未满)
项目结算未完成,仍有合同争议
受益人未签署任何解除担保文件
一旦在这类情况下撤销保函,业主可追责违约,甚至在后续投标中列为“不诚信行为”。
✅ 在签订主合同前明确保函解除条件
如:“项目竣工验收合格30日后,经双方签字确认,即可解除保函。”
✅ 提交履约完成报告并申请保函退还
让受益人签署《保函解除申请函》或《无异议函》,交由出函机构备案。
✅ 与担保机构保持信息同步
部分保函需通过电子平台同步解除状态,确保线上线下一致。
问:履约保函能否由施工单位主动申请撤销?
答:可以申请,但是否撤销需受益人同意,担保机构无权单方面解除。
问:履约保函的担保期能否缩短?
答:如业主书面认可,可通过修改函或补充协议变更担保期。
问:担保公司会因为提前解除保函退部分费用吗?
答:部分按实际担保期收费的担保公司可退费,但需具体约定。
企业在面临履约保函“是否提前解除”时,应理性分析项目进展、合同约定及业主态度,避免为了一时省事留下法律风险隐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