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广东建筑领域,承包商被业主提前终止合同的现象并不少见。此时,履约保函的履行机制将直接影响企业是否要承担赔偿。
某广东大型基建工程因项目方规划变更,提前中止项目合同。施工单位已投入大量设备与人员,但因保函条款设定不合理,被索赔全额保函金额,损失惨重。
✅ 明确“非承包方违约情况下免责”条款;
✅ 约定履约保函释放节点,如主体结构完工或付款节点;
✅ 要求双向违约责任机制,防止甲方滥用合同解除权。
保函出具前,请法律顾问审核文本,控制触发条件;
可协商按阶段性履约调整保函金额;
合同中约定保函失效机制,如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