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少客户在咨询过程中经常混淆两个概念:“财产解封保函”和“诉讼保全保函”🧾,它们虽然都是诉讼相关的担保工具,但使用方向却完全不同👇:
🔹 诉讼保全保函 是原告申请保全时,向法院提供的担保,目的是冻结被告财产,防止判决无法执行。
🔹 财产解封保函 则是被保全一方为解除法院冻结资产,向法院申请解封时出具的担保文件,起到反担保作用🔄。
📌 核心区别总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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✅ 诉讼前保全 VS 执行中解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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✅ 一方为攻,一方为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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✅ 主动申请人角色不同。
理解两者用途,才能正确选择合适的保函类型,避免错用、延误诉讼时效⚠️。